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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正式公布第一批《江苏档案文献遗产名录》,镇江市档案馆申报的“民国时期镇江司法档案”和“侵华日军镇江地区暴行和日俘日侨所受人道待遇档案”成功入选。
民国时期镇江司法档案
民国时期镇江司法档案资料精全,保留有司法转型关键细节,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司法近代化缩影,填补基层司法研究空白,具有重要的历史与学术价值。
江苏丹徒地方法院具建筑新法庭监工报告书(1928年)
展开剩余65%司法行政部关于镇江地方法院修建工程的指令(1948年)
侵华日军镇江地区暴行
和日俘日侨所受人道待遇档案
侵华日军镇江地区暴行和日俘日侨所受人道待遇档案则以亲历者记录和原始凭证为独特支撑,佐证侵华罪行,体现中国人道精神,为抗战史研究提供一手资料,同时也具备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价值。
侵华日军在镇江沦陷后四处劫掠
日军六十四军团先发队主副食及零钱领取凭证(1946年6月)
两项档案文献遗产入选,不仅为地域法律史、抗战史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还为增强地方文化认同感、提升文化自信增添了鲜活动力。
镇江市档案馆始终高度重视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通过专题展览、编研出版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馆藏档案资源的利用效能,推动静态档案资源向动态文化资产转化,为镇江市文化建设与学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我馆将持续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深入挖掘珍贵文献遗产的历史的价值,充分发挥档案在传承文明、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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